北京市民政局昨晚發(fā)布消息稱,經市政府批準,決定調整社會救助相關標準,具體為:城鄉(xiāng)低保標準調整為家庭月人均1000元,城鄉(xiāng)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調整為家庭月人均2000元。調整后的社會救助相關標準已于2018年1月起實施。
此舉旨在貫徹落實十九大報告關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要求,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困難群眾的生活水平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而得到提高。截至2017年12月底,本市城鄉(xiāng)低保共有7.27萬戶、12.05萬人。據悉,本次社會救助相關標準調整,主要以統(tǒng)計部門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為基礎進行測算,并綜合考慮了與其他社會保障相關標準的關系。
北京晨報記者注意到,今年尤其加大了對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資料顯示,過去7年,本市低保標準分別為家庭月人均500元、520元、580元、650元、710元、800元、900元。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分別為家庭月人均731元、740元、740元、850元、930元、1050元、1410元。由此可見,今年低保上調100元,調幅與上年持平,但是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一舉調至2000元,調整幅度高達41.8%,為歷年之最。(首席記者 崔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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