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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針對外賣配送員交通違法推出“史上最嚴”新規(guī)

2018-03-09 18:37:48 來源:新京報

深圳嚴管外賣小哥1年違章3次要被開

深圳交警針對外賣配送員交通違法推出“史上最嚴”新規(guī);律師稱執(zhí)法中應尋找“平衡點”

3月7日,深圳交警針對外賣配送員交通違法情形,推出“三級處罰機制”,被稱為“史上最嚴”。

新京報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禁摩限電辦公室獲悉,從當天起,深圳市范圍內的外賣配送員,一年內因交通違法被處罰,首次將處以“禁行”一周,第二次延長為一個月,第三次被處罰,則通知送餐平臺予以辭退。

多家外賣配送平臺在深負責人稱,已與深圳交警簽署安全承諾書,將加強配送人員交通安全教育。深圳交警表示,這一新政出臺,是基于外賣送餐車所涉交通違法事故增多,對這一新興行業(yè)實行監(jiān)管的舉措。

處罰從“禁業(yè)”直至辭退

新京報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禁摩限電辦公室獲悉,3月7日起,針對外賣配送員施行的交通違法“三級處罰機制”,將得到進一步強化。

所謂“三級處罰機制”,指依據外賣配送人員交通違法次數,對其實施的三種不同等級處罰措施。具體內容為,配送員一年內第一次被交警處罰的,停止涉事人員騎行外賣送餐車一周;第二次被處罰的,“禁業(yè)”時間延長為一個月;第三次被交警處罰的,則通知送餐平臺,對其予以辭退。

深圳交警禁摩限電辦一名工作人員介紹,為保證“三級處罰機制”實施效果,深圳交警與轄區(qū)內的外賣送餐平臺建立共享調度中心,涉及配送行業(yè)的交通違法信息,每周都會即時向各轄區(qū)交警大隊及外賣企業(yè)進行通報。

除此之外,深圳交警各轄區(qū)大隊還建立配套培訓學習點,制定培訓課程,并督促涉交通違法的配送員,在停駛期間必須到違法地轄區(qū)大隊接受培訓學習1天,培訓結束后才可進入交通違法處理程序。同時,外賣配送人員有交通違法記錄,在15天內未處理且未向轄區(qū)大隊報告有關情況的,涉事企業(yè)違法所在地配送網點的全部外賣配送員,都需要停業(yè)整頓三天,通過轄區(qū)大隊培訓學習后,方可再次實施配送。

各平臺稱將加強交通培訓

深圳交警禁摩限電辦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各家配送企業(yè)在深圳市范圍內開展業(yè)務,均需遵守“三級處罰機制”,不得錄用“禁業(yè)”期內或辭退人員。如果發(fā)現有違規(guī)錄用現象,相應轄區(qū)大隊將追究涉事企業(yè)的責任。除此之外,受到辭退處理的配送員,1年內不得在各送餐企業(yè)被再次聘用,“相當于建立了一個針對全行業(yè)的‘黑名單’制度。”

上述工作人員稱,在一般以上傷亡的交通事故中,外賣送餐車經認定負次要、同等、主要責任的,轄區(qū)交警大隊將督促其所在網點所有配送員工停工一天、三天、五天。停工期間,所有配送員工均需按規(guī)定接受培訓,之后才可以繼續(xù)進行送餐工作。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所謂“一般以上傷亡”,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此外,針對外賣配送平臺,深圳交警禁摩限電辦稱,未來每月將向社會通報各外賣送餐企業(yè)涉交通違法情況,對于排名前三的企業(yè),警方將約談其在深負責人。

美團外賣、餓了么負責深圳地區(qū)業(yè)務的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平臺均已與深圳交警簽訂交通安全文明承諾書,將加強對員工交通安全意識的培訓。

■ 背景

深圳1.5萬外賣小哥交通違法比例高

新京報記者從深圳交警獲悉,強化“三級處罰機制”的背景,是外賣市場不斷擴大,配送人員規(guī)模日益增長,涉外賣配送的交通事故增多。與此同時,深圳交警此前的監(jiān)管,主要集中在快遞車輛,對外賣行業(yè)則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監(jiān)管存在不足。

深圳交警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在深圳,各外賣平臺企業(yè)名下共有1.5萬名配送員,絕大多數使用電動自行車進行末端配送。由于送餐時間緊、單量大等因素,外賣送餐員涉交通違章比例普遍較高,主要表現為闖紅燈;趕時間走機動車道;逆行;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等。2017年至2018年3月5日,深圳市共發(fā)生涉外賣非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6人,受傷7人。此外,深圳交警曾于2017年9月5日至6日在全市范圍開展專項集中整治行動,共查處涉外賣送餐車違章1422宗。

深圳當地媒體報道,3月2日晚,羅湖發(fā)生了一宗出租車撞上安全島的交通事故,造成1死3傷,初步調查結果表明,事發(fā)原因為一輛出租車避讓一名闖紅燈的外賣配送員。

按照深圳交警的說法,外賣配送人員的交通安全,與送餐平臺的管理模式有較大關系。從管理模式上來劃分,深圳市內的送餐平臺主要有直營、加盟、承包經營三種。

其中,直營企業(yè)對騎手管理較為嚴格,平臺有專業(yè)的培訓部門及培訓機制,配送員的行為可納入統(tǒng)一監(jiān)管,“這類企業(yè)的送餐騎手大多穿著工衣、戴頭盔,基本能遵守交通法規(guī)”。而加盟及承包經營商,管理上相對欠缺,大多無具體騎手管理機制,表現為工服不統(tǒng)一、不戴頭盔。“特別是承包經營模式,這種模式下的外賣送餐員,可以同時接受各個平臺的派單,爭搶時間,存在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早在2017年8月,針對外賣配送人員,深圳交警已設立準入機制。按照深圳交警的規(guī)定,外賣配送人員需在網上進行交通規(guī)則答題考試,合格后才可以上路行駛。在工作中,送餐員應該佩戴工作證件、穿著反光背心、戴安全頭盔。如未通過網上交通安全知識考試,駕駛送餐電動自行車上限行道路行駛的,將被扣留車輛,并處2000元罰款。

■ 聲音

律師:新規(guī)有威懾力應避免“越權”

所謂“禁摩限電”,是深圳交警自2012年起,對摩托車實行禁行,并對電動車上路進行嚴格限制。深圳市食品行業(yè)協(xié)會秘書長韓向楠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外賣行業(yè)是深圳‘禁摩限電’政策之后的新興事物,需要新的規(guī)范管理。”

深圳交警稱,對外賣配送人員實行“三級處罰機制”,是依據2015年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上述條例中規(guī)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道路運輸單位營運車輛駕駛員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情況與其從業(yè)資格掛鉤制度,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予以暫扣或者吊銷從業(yè)資格證”。

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永杰表示,依據上述條例,如果將外賣送餐視為一個行業(yè),則深圳交警施行的“三級處罰機制”,可視為“與從業(yè)資格掛鉤制度”。不過,王永杰同時表示,地方在制定新政時,應當考慮其具體實施效果和社會影響,深圳此次新的規(guī)定,將外賣配送員的個人行為,與針對整個外賣運營網點的處罰相結合,固然能夠起到威懾作用,但也不免有“連坐”之嫌。在實際執(zhí)法中,應當在配送員、網點、平臺之間,尋找平衡點,避免“越權”。(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王煜)

關鍵詞: 小哥 深圳 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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